前几日,我在微头条上分享了一篇关于申请劳动仲裁部门追讨工资的文章,引起了广大朋友的关注和兴趣。尽管目前工资追讨过程尚未结束,但我希望这篇文章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今天,我将详细讲述我的经历,并分享一些相关的知识和建议。
我于7月3日通过中介进入了一家电子厂工作,当时是与中介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小时工按小时结算工资。工作证件、电子厂出入卡等,都是中介公司盖的章。然而,工作三个星期后,由于工作环境、住宿条件以及个人职业规划,我决定离职。我向中介提出了离职申请,但对方要求我在离职申请书上获得班长或拉长的签名。我向拉长提出离职,但被告知时间未到,无法批准。在多方沟通无果后,我选择了自动离职。
在离开工厂前,我查询了关于自动离职的法律知识。了解到,根据我国劳动法,如果工厂在没有违法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克扣工资,那么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此,我更加坚定了自动离职的决心(这里并非鼓励大家自动离职,而是希望大家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遵循正常的离职程序)。
到了合同规定的发工资日期,我却没有收到应得的劳动报酬。于是,我选择了申请劳动仲裁部门介入,帮助我追讨工资。每个地方的劳动仲裁部门管辖范围不同,所以你需要找到你所在工厂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准备好工厂注册信息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以及证明你在该工厂上班的证明信息。
因为我要告的是中介和工厂两家公司,所以劳动仲裁部门要求我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三份、身份证复印件三份、中介与工厂公司的注册信息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证明你在这家工厂上班的证明复印件三份。提交完资料后,我等待劳动部门的答复。目前,我正在等待劳动仲裁部门的处理结果。
希望我的经历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面对工资纠纷时,了解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合理处理与中介、工厂之间的关系,遵循正常的离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让我们共同努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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