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目前,全国已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因此房产部门不再单独发放房产证,而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发放二证合一(国土证和房产证)的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只需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可办理安置区的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支付登记费80元。
以下是办理南宁安置房个人不动产权证书所需的材料:
- 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 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 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 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 拆迁安置协议。
- 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 测量分户平面图。
- 若被拆迁人已去世,还需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以下是办理南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的详细流程:
-
房地产评价:前往所在县区或市的房产买卖大厅。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子平面图(在房产证的后一页的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评价由地点的市一级房产评价机构负责,费用占房产评价额的0.5%,交完钱后获得两份评价报告。
-
交营业税:前往房产所在地的地税分局或地税所办理。需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评价报告。根据房屋是否满5年及是否为一般住宅,决定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
办理房产证过户:前往房产买卖大厅办理,需提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子平面图,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完税证明,房产评价报告。买卖双方需签字、按手印,如已婚,需带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
交纳交易费:按照房屋面积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签完字后,还需前往当地财政局交契税。
-
领取房产证:完成上述流程后,需支付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印花税5元,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若您有任何关于购房、投资或其他房地产信息的咨询需求,欢迎私信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最新、最全面的房地产数据和建议。
转载请注明来自昆明林腾经贸有限公司,本文标题:《南宁安置房如何办理个人不动产权证书?这些办理流程,分享给你 》
百度分享代码,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