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庞婉琼 2024-11-24 百科资讯 753 次浏览 0个评论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标准,也被称为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依法保障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在工伤事故中应享有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解析工伤赔偿项目,帮助大家全面了解。

一、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的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时,单位需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证明,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的,其交通和食宿费用按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及住院服务标准的康复性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因需要可以安装辅助器具,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

九、伤残津贴: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职工因工死亡,其亲属可领取的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的比例发放,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

注:以上所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或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或60%,则按相应比例计算。

来源: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王佳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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