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详解三种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
内容:
我们经常看到通报中提及“xxx被行政拘留”、“xxx被司法拘留”等消息。那么,这些拘留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既然大家诚心诚意地发问了,那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这三种拘留的详细信息。
1. 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是对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天,若多个处罚合并执行,则最多拘留20日。不服行政拘留的,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 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但拘留期间可折抵相应的刑期。刑事拘留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最长可达37日。不服刑事拘留的,如原作出刑事拘留决定的机关确认行为违法,可以就刑事拘留期间申请国家赔偿。
3. 司法拘留
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被拘留人对人民法院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哪种拘留会留下案底?
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刑事案件的终结,有可能会有案底(被刑事处罚),也可能不留下案底(无罪释放)。而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则不会留下案底,但会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对报考公务员以及特殊部门雇员的当事人的政审环节会造成不利影响,且无法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总之,我们不应该违法或犯罪,更不要把法律当作儿戏。只有遵守法律,才能确保我们的自由和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人民日报、江西法院、豫法阳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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